說明:
一、依據 114 年 11 月 7 日桃教特字第 1140110559 號函辦理。
二、如有本市身心障礙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旨揭適性輔導安置,歡迎家長或所屬學校教師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檢附來文及實施計畫。
竹橋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臺南市立竹橋國民中學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學校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程序
https://pse.is/7pered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29 \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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