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849705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針對教育部所訂「嚴重特殊傳染性疾病期 間各級學校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通訊關懷與輔導諮商參考 原則」之處遇性輔導,提供有關結合心理治療或精神醫療 之轉介服務資源各級學校及單位參考運用,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2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91538號函 辦理。 二、針對疫情期間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兼顧 醫療量能及病人就醫需求,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5月17日 衛部醫字第1101663441號及110年5月28日衛部醫字第 1101663760號函示,至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全國三級警 戒降級或解除為止,全國醫療機構,經各縣市衛生局指定 後,得免提報通訊診察治療實施計畫,以通訊方式診察治 療病人,現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公布衛生局指 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查詢網址:(https://www.nhi.gov tw/Content_List.aspx? n=1482911120B73697&topn=787128DAD5F71B1A)。本資訊僅供參考,機構名單會依各縣市衛生局指定情形隨時變動, 建議先電洽該醫事服務機構確認。 三、鑑於疫情下,民眾心理健康容易受到忽略,衛生福利部與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精神醫學會,共同號召基層診 所醫師,以醫療專業,協助國人同胞共同度過本次難關, 迄今計有79家診所、逾百名醫師參與,歡迎有需要之民眾 參考使用,COVID19疫情全民身心健康診療精神科基層診所 名單,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358- 61622-107.html。 四、另各縣市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機構名單,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358-61706- 107.html,請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