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總召學校 114 年 4 月 18 日新北新高教字第 1149643518 號函及 114 年 4 月 21 日新北新高教字第 114964358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務必轉知貴校學生,俾利學生及早因應。
三、檢附上開雙函及教育部函文各 1 份。
竹橋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臺南市立竹橋國民中學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學校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程序
https://pse.is/7pered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29 \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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