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4 年 3 月 5 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140041780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民眾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意識,請各校協助旨案宣導事宜,參考文字稿:「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要注意,沒有醫療器材商資格,不可販售!」
三、檢附宣導圖卡電子檔 1 份供參。
竹橋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臺南市立竹橋國民中學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學校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程序
https://pse.is/7pered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29 \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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