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吳凰君 - 輔導室 | 2025-01-22 | 點閱數: 9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3855 號函(如附件 1 )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規劃說明如下:

(一)薦送資格對象: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中小學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修習課程學分數:最低應修 12 學分,教師於修畢課程後,於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註記修習之需求次專長。

(三)開班時間及費用:將視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14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開班費用由本部支應,學員無須支付學分費。

(四)另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為顧及花東與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由進修之師培大學依參與情形另案向本部申請補助。

三、請貴校依據教師進修需求,於 114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完成線上填報,編號: 21322 。

四、檢附 114 年度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教師加註需求次專長學分班薦送表(如附件 2 )。

:::

竹橋國中活動相簿

會員登入

竹橋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臺南市立竹橋國民中學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登革熱防治專區

台南市立竹橋國中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通報應變管理程序

多元性別友善教學資源手冊(國中版資源手冊及課程模組)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不迷小紅書,青春不迷途」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

:::

竹橋國中FB

站內搜尋

臺南市雙語教育懶人包 202209版

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