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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 21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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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單位:學輔科 | 公告人:陳志雄 link to mailto:bearm@tn.edu.tw?subject=%E6%9C%89%E9%97%9C%E5%85%AC%E5%91%8A%E7%B7%A8%E8%99%9F:216949%E5%95%8F%E9%A1%8C%E8%88%87%E5%BB%BA%E8%AD%B0 99526 |
| 公告期間:2023/04/24~2023/04/29 | 發佈日:2023/04/24 15:46:53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112 兒童權利公約-CRC 圖卡徵選實施計畫(含附件 1 、 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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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有關臺南市 112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請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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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 10 件、佳作 15 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寄達承辦學校北區立人國小輔導室游雅棠主任收,信封註明「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寄送地址: 704 台南市北區立人里 1 鄰西門路三段 41 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 2222054 分機 740 ;請同步於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8188 進行線上報名。
(四)作品: 1.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規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2.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主題內涵:「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 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五)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 50%、創意表現 30%、版面設計編排 20%。
三、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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