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請各校轉知校內教師配合辦理:
(一)「初階」認證:請各校將認證名單一覽表(如附件)、校內參加初階認證教師紙本認證資料及本市教育局學習護照上的初階研習紀錄,核章後彙整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填報系統(編號: 17975),紙本認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二)「進階」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請至校長暨教師專發展支持平臺(下稱教專平臺)上傳認證資料(https://proteacher.moe.edu.tw/
,認證操作指引請至新課綱專案辦公室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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